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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划定辖区内黄海海洋生态红线

日期:2015-11-20 00:00    作者:黄海水产研究所    来源:     打印    加大 减小

山东省《黄海海洋生态红线划定方案(2016年~2020年)》近日通过专家组评审,标志着山东省建立起全海域海洋生态红线制度,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黄海海洋生态红线划定方案(2016年~2020年)》在山东省黄海海域内,划定了禁止开发区和限制开发区两类红线区,并分类分区制定了具体的管控措施。划定了不同类型的保护岸线,并制定了分类管控要求。明确了重点任务,制定了具体的实施保障措施。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海洋生态红线划定后,将严格环境准入,对不符合海洋功能区划、海洋环保规划和海洋生态红线管理的海洋开发活动,实施一票否决。对生态系统敏感区和重要生态功能区进行保护,对开发活动的内容、方式和强度进行约束。建立海洋生态红线制度是顺应当前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促进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沿海经济社会的发展,近海海域生态环境持续恶化,生态系统处于亚健康状态,突发性海洋环境事件增多。经济飞速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迫切需要实施以生态红线为手段的海洋环境保护政策。2014年,山东划定了该省管辖的渤海海域生态红线,涉及海域总面积16313.9平方公里。其中一个明显的变化是,地方和企业的开发活动是否符合红线区管控要求,成为用海的重要考量。海洋生态红线,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高压线”,真正对用海开发活动做到无缝监督和违法活动“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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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水科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