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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水产养殖将划定三大功能区

日期:2020-07-31 09:25    作者:    来源:辽宁日报     打印    加大 减小

记者从省农科院海洋水产科学研究院获悉,全省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将于今年年底完成,我省水产养殖规范化管理工作将进一步提升,养殖水域滩涂资源将得到有效配置,水产养殖生产将更加合理规范。

为保护生态环境,我省将明晰各水域“分工”,把养殖水域功能区划分为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三类。禁止养殖区主要涉及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等公共设施安全区域;限制养殖区涉及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和外围保护地带等;养殖区主要为海上养殖区、沿岸海水池塘、淡水池塘、淡水水库和淡水湖泊等,其中海水允许养殖面积占规划养殖区面积的70%。同时,我省明确已进行万亩以上水产养殖开发的水域滩涂或养殖年产量超过3000吨的县(市、区),独立编制本行政区的规划。

作为我省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的编制单位,省海科院于2017年启动此项工作。3年来,抽调骨干队伍,深入各地了解相关区域养殖面积、种类、产量、产值及池塘、湖泊和水库的分布状况,收集了已发放养殖证的界址点坐标和水域滩涂类型等相关资料,踏勘了大型水库和部分有代表性的养殖池塘,获取了详实的第一手调查资料,绘制出我省养殖水域滩涂的家底儿。

省海科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规划对于协调好水产养殖与沿海开发和城镇化进程等方面的关系大有裨益,同时有助于各地结合实际,实施渔业结构战略调整,加强渔业资源养护、增殖、开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