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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召开赤潮Ⅲ级应急调度视频会,赤潮灾害水产养殖防范应对技术指导意见发布

日期:2026-06-30 08:41    作者:    来源:     打印    加大 减小

近日,我省昌江、儋州、临高、澄迈沿线海域暴发赤潮,灾害等级达到Ⅲ级赤潮标准。6月28日,省海洋灾害应急专项办公室召开紧急视频调度会议,部署开展赤潮防控处置工作,各项应急举措正有序推进。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本次赤潮灾害,第一时间作出工作部署,要求各相关单位迅速排查灾害成因,落实科学处置措施,全力降低渔业损失,做好环境清理等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生产生活安全。

记者从会上获悉,海南正通过“卫星遥感+无人机+海基站点+岸基站点+船舶取样”的立体监测网络,加密西线全线采样巡查,同步联动气象部门预判赤潮漂移路径,建立快报机制,实时掌握赤潮动态。同步推进渔业防灾减灾,通过临时关闭采捕区域、组织技术力量专业指导、加强无害化处理闭环管理等手段,最大限度减少养殖损失。

本次异常水体及赤潮灾害主要发生于海南西部昌江、儋州、临高、澄迈近岸衔接琼州海峡西侧水域,根据暨南大学吕颂辉教授团队鉴定意见,初步判断,优势藻种或为旋沟藻属,与省海洋监测预报中心最初判定的哈曼褐多沟藻( Pheopolykrikos hartmannii)同属甲藻门裸甲藻目。该藻种与我国以往已发现的赤潮生物均存在差异,目前研究团队正开展电镜观察与分子生物学鉴定,进一步明确其具体分类地位。

结合现有资料和毒性试验结果,该旋沟藻产生的毒素对鱼类具有较强毒性,但该毒素无法在贝类体内富集,对贝类本身不产生毒害作用,同时该毒素不会沿食物链富集传导至人体,不存在危害公众健康的风险,赤潮水域水产品经常规卫生检测合格后可正常食用。

近期天气持续高温,海表水温波动较大,水体中浮游生物多样性降低,少数适宜种得以占据生态位等多重自然因素叠加可能是本次海洋生态异常现象的诱因。

在此温馨提醒广大市民游客:请大家及时关注官方渠道发布的监测与处置信息,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我省各部门将持续动态调整防控措施,全力守护群众身体健康和生产生活。

海南发布赤潮灾害水产养殖防范

应对技术指导意见

海南省海洋厅已于2026年6月27日启动赤潮灾害Ⅲ级应急响应(黄色预警)。本次赤潮已造成澄迈、儋州、临高、海口等地多地深水网箱大规模死鱼。目前,赤潮灾害还在持续。

为进一步指导广大养殖户加强赤潮灾害防控,尽量减少灾害损失,我厅组织有关专家研究提出以下防控措施,请各地结合实际,加强指导落实。

一、关注预警信息

密切关注相关部门发布的赤潮监测信息,根据赤潮变化趋势,及时调整生产安排,适时减少投饵或暂停投喂。

二、加强溶氧监测

重点注意夜间至凌晨时段,以及小潮水和大潮低平潮期等水流不畅时段的溶氧情况,提前备足增氧剂,必要时配置增氧设备,发现溶解氧急剧下降立即投放。

三、深水网箱养殖

升降式深水抗风浪网箱,应快速将主浮管充水,让网箱下沉至水下7~8米深,避开表层赤潮密集区,灾害过后再充气浮起;

具备拖移条件的,及时将网箱拖移至未受赤潮影响的安全海域;

赤潮期间应减少投饵量或暂停投喂,避免残余饵料加重水体污染和鱼类应激。

四、工厂化养殖

取水口位于赤潮影响区域的,应立即停止取水。非影响区域的,应尽量避免在夜间、凌晨、低平潮期取水;

提前做好蓄水池储备水工作,启用循环水处理系统实现内部水循环自维持;

控制换水量和投喂量,加强溶氧监测。

五、池塘养殖

密切关注海区水色变化,严格控制进水,以免有毒赤潮生物进入池塘成为优势种并大量繁殖,毒害养殖水生生物;

赤潮期间停止投喂。

六、提前收获

赤潮邻近海域,对已达到商品规格的鱼类等养殖品种,视赤潮持续时间和影响范围,可考虑提前收获出售。

七、转移避险

若养殖区域赤潮持续时间长,有条件的可将养殖生物转移至未受赤潮影响的安全海区。

八、严禁采捕上市

赤潮发生期间,严禁在赤潮区域捕捞、采集任何海洋生物;赤潮发生区域的死亡鱼类,严禁捡拾、销售、加工或食用。

九、死鱼无害化处理要求

发现死鱼应立即打捞,彻底清理网箱内及周边海域死鱼,不留死角;

采用深埋法处理,远离水源、居民区,挖坑深不少于2米,坑底及死鱼表面铺生石灰,覆土厚不少于1米;

严禁将死鱼随意丢弃入海、出售加工或用作饲料;

十、紧急联系方式

发现赤潮或大量死鱼报告:属地农业农村局或海洋主管部门

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举报:12315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