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渔业动态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外渔业动态 - 正文

中欧政府间海洋合作介绍

日期:2018-01-25 14:50    作者:    来源:中国海洋报     打印    加大 减小

2003年中欧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双方各领域合作不断深化。2010年双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欧盟委员会关于在海洋综合管理方面建立高层对话机制谅解备忘录》,在海洋领域的合作关系日益密切。

2015年10月,欧委会环境、海洋事务和渔业委员卡尔梅努·韦拉访华,双方举行了中欧海洋综合管理第一次高级别对话,首次提出举办“中国—欧盟蓝色年”的设想。

2016年7月,第十八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在北京举行,将2017年确定为“中国—欧盟蓝色年”。11月,韦拉委员访问国家海洋局,双方就举办“蓝色年”事宜进一步交换了意见。

2017年,为办好“中国—欧盟蓝色年”,中欧双方积极推动在海洋领域各个方面的交流。3月,双方在比利时布鲁塞尔举行了“中国—欧盟海洋综合管理第三次高层对话”,就开展“中国—欧盟蓝色年”活动,适时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欧盟委员会关于建立“蓝色伙伴关系”的概念文件及联合行动计划》深入交换了意见。经双方协商一致,“中国—欧盟蓝色年”闭幕式12月8日在深圳举办。

2017年11月3日,国家海洋局局长王宏在出席“2017厦门国际海洋周”活动期间与葡萄牙海洋部长维托里诺共同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海洋局与葡萄牙共和国海洋部关于建立“蓝色伙伴关系”概念文件及海洋合作联合行动计划框架》。葡萄牙成为欧盟成员国中第一个与中国正式建立蓝色伙伴关系的国家。